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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性网站备案通知

为了配合国家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信息产业部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网络监察部门在8月29日和我司北京双线机房交涉后 决定如下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营性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2、非经营性网站必须履行备案手续。对于各非经营性网站,则需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及时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或完善相关的备案工作。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以备审查。

3、如果网站中含有论坛(BBS )、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的,需到当地通信管理局备案,还必须在交互式栏目的各级页面醒目位置放置网警监管图标。否则予以关闭!(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配合国家信息产业部此次检查工作,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网络安全,海腾数据中心近期将对所提供服务网站开展大规模排查工作,对于无证经营的网站将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关闭整顿。为了保证您网站正常经营,请您及时与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联系,补充和完善网站的合法手续,配合完成网站的审核备案工作。

                                                          海腾数据中心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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