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团购行业日益增长的消费投诉和购物纠纷,商务部直属机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发出提醒:网络团购存在五类信用风险,呼吁网民谨慎消费,安全交易。这五类信用风险都涉及到网上交易安全最核心的环节,广大网民在日后的交易中要多加注意。 (服务器租用)
一、 经营主体资格不符
网站经营主体不符有两类,一类是存在虚假主体。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首先接触的是网页,网页上展示的经营主体和实际操作的主体不是一样的。另一类是页面展示的主体资质存在虚假。在网上销售什么种类的产品,不可以销售什么产品,这都是有备案的。而有些网站就打擦边球、模糊概念、把不能在该网站出售的产品出售。
二、虚假网站信息
主要存在虚假网站和虚假信息两个方面。一类是虚假网站,就是钓鱼网站。这类网站往往模仿知名网站的功能和表现形式,除了提供虚假的服务热线外,他们的关于网站简介、公司联系方式等内容不详或页面无法打开,以及页面存在明显错误。
另一类是虚假信息,即网站主体是真实的,但网站中的信息存在作假。尤其是在吸引消费者视线的信用分值、好评率、月销售量等方面。这些往往是决定消费者在网站进行交易的重要元素。一些网站常常采用技术手段、雇佣水手等夸大以上信息。甚至有些卖家谎称商品是“漏税”、“走私”或“盗窃”得来的,编造各种理由迎合消费者的“低价”心理。
三、 产品假冒伪劣
这类风险是产品存在假冒和伪劣两个方面。假冒产品就是冒充著名名牌。在网上通过修改图片,让假冒产品和真品图片高度相似,迷惑大众的眼球,而一般网民在网上的确也分辨不出来。消费者在收到实物是才大呼不好。现在很多网站站长都是制图高手,或有专门的美工来修改图片,做到以假乱真。
还有一类是“伪劣产品”,这类产品质量低劣,消费者购买后在安全方面存在巨大隐患。这类产品主要存在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还有些是国家明令淘汰的。
四、 合同显失公平
现在许多网站都提供合同协议,消费者只要点击按钮就可以签订合同。殊不知这种简捷的合同中存在诸多不公平,有些甚至严重违反了民法的基本原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这些合同条款主要有:1.网站可随意修改或中断服务。2. 对任何直接间接损害不负责任。3. 如果货不符合唯一的途径就是退货。4. 网站全部责任不超过商品价值额。 (服务器托管)
五、 购物欠款纠纷
在网络团购中需要“先付款后消费”,这种模式造成到短时间内大量的资金预存在网站上。如果在某团购网站上在线付了款,最后又没有及时购买物品的话,这笔钱就进了团购网站的腰包。而在每次团购中,团购者中由于各种原因在付款后未能及时进行消费的比例占到四成左右。“未消费、不退款”是目前团购网行业的普遍捞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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