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外挂赚250多万
被告自称“不犯法”
于英杰
本报讯 制作“龙之谷”网游的韩国和日本服务器的外挂,游戏服务器租用通过网络对外销售,短短几个月就非法牟利250余万元。今年2月底,李某等7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3月25日,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审理时,李某等7人均认为,他们制作和销售的外挂软件,并没有针对中国服务器,是不犯法的。经过主审法官的解释,他们才认罪。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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