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友彭高峰通过微博寻子,成功找到了失踪三年的儿子彭文乐,创造了全国先例,再次证明了民间力量的强大。网络,是民意的汇集地,政府利用好网络民意,办事儿必然会事半功倍。但在微博打拐这件事上,“全国首例”表明此事还只是个个别例子,放在较大的全国失踪儿童数据下,显得远远不够。同样,微博只是无数民间力量中的一种,除了微博,有关部门有没有重视并及时介入民间打拐行动,是事关民间打拐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前年,央视的一则新闻调查称,在一些地方,存在着规模庞大的拐卖儿童行业,形成盗、抢、售“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此项调查表明,打拐,是民间不可能胜任的任务。民间力量永远只能充当补充,关键要有公权力的介入。结合彭高峰寻子的经历及大量儿童失踪的主要特征,我认为,有关部门至少应在三方面有所行动。
首先是改善环境。稍加留意,我们就能发现,被拐的孩子以外来工子弟居多。原因有二:一是他们的居住环境不好,没有小区;二是,不少孩子上不起幼儿园,由家中老人在外“放养”。 (服务器托管费用)
其次是提高警方办事效率。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也曾指出,有一些基层机关在接到儿童失踪的报案后,往往要24小时以后才受理。这无疑给了人贩子转移被拐儿童以足够的时间,当然也为警方日后破案增加了难度。
然后是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如果某家庭凭空多出一个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很可能是被拐卖的。重赏之下必有举报。同样,如果孩子被人贩利用为街头乞丐,市民也可报案,由警方甄别。此举对发动民间力量的作用至关重要,完全可使民间成功打拐成为常态。
当然,打拐不能永远止步于事后“严打”,更重要的,还在于事前“严防”。这需要在立法上做做功课,譬如,如何打击买方市场。现行法律对购买儿童者过于仁慈——仅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追究刑责。由于买方都把孩子视如己出,因此破案后,买方基本都被免责。此外,是否可降低《收养法》中的收养门槛,让无儿无女的家庭能便利地收养孤儿与弃儿,降低他们买儿的欲望,从而极大地削弱卖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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